1、购墓人确定安放日期后应提前31 0天持(墓位购建管理协议)等有关单据到就近办事处或园区办理有关安放手续,并提供故者去世证明复印件,由工作人员填写并发给安放通知单。

    2、安放已故亲人时,请持安放通知单按约定时间到园区业务部,由工作人员接待安排到墓区安放。安放后交回安放通知单领取安放证。

    3、安放、祭奠时应提倡文明、节俭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,应自觉遵守园区规章制度,即出示安放证,以鲜花、绢花、水果、净水等供奉。墓区严禁使用明火,如焚香、烧纸、吸烟等,灵车沿途禁止抛撒纸钱、插小旗、绑红布条等。违者园区有权责令其将所撒纸列等物品清捡干净。

    4、进入园区后,请爱护花草、树木,保持墓区卫生,请勿脚踏、倚靠、敲打墓碑及大声喧哗。

5、为促进环保,家属摆放在墓前的供品、祭品,请在祭奠完毕后自行处理,园区不负责看管。

我园的墓穴是严格按照《殡葬法规》的规定标准建成的 ,近来我们发现由于市场上骨灰盒尺寸不统一,有些异型骨灰盒加封保护罩后,在合葬时穴内不能同时容纳两份,所以,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,我们提醒您在为逝者(特别是第二位)选择骨灰盒时,规格不超过30cm×21cm×20cm为宜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

 

    为宽怀世人,安息故人,方便管理,客户购碑时请遵守以下事项:

    一、选位时,请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由陵园负责修缮。

    二、选好位置后,请提供故者火化证明复印件,办理购买手续。可先交定号费,预留位置。三天之内交20%定金,签定购碑协议。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交清,否则陵园将有权出售所定墓位,并不退还定金。若您在一个月之内中途退墓,应付墓位价款5%的手续费、管理费。

    三、使用管理期限: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每二十年为一期。自第一份骨灰安葬之日起计算使用管理期限。第一期使用管理费包含在墓位价款中,第二期开始收费。客户可选提前预交,也可届时再交。

    四、顾客如需修缮、迁移、合葬的,需向陵园办理手续,并按规定交纳费用,不可擅自进行。

    五、顾客安放后迁坟时,请向陵园办理手续,亦由陵园负责开启,不得起走墓碑,不得影响周围环境,并不退还购墓款,同时另加收2%开穴费。

 

 

 


 

     

 

    为方便管理,保证寄存者权益,对寄存骨灰做如下规定:

    一、收费标准:每份骨灰每年收费3 0元,不足一年按一年计。(如已在园区购碑,暂时没有安放的客户,可免费寄存。)

    二、客户寄存时,请直接到园区办理手续,填写寄存登记表,并交费,持物业联、客户联到纪念堂办理寄存,寄存后领取寄存登记卡。

    三、凭寄存登记卡瞻仰骨灰和办理手续,无卡不予接待。

    四、进入骨灰室要保持安静,严禁吸烟,维护室内卫生,吊唁时不可焚香烧纸、抛撒冥币、插旗、撒红布条等。

    五、如寄存登记卡不慎丢失,及时登报声明,办理补证手续否则责任自负。

六、迁取骨灰时,须凭寄存登记卡、家属身份证方可办理迁取手续。